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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工作

分类:文学期刊浏览量:149
艺术工作
周期:双月刊
级别:CSSCI南大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
主办:鲁迅美术学院
主管:辽宁省教育厅
CN:21-1598/J
ISSN:1003-5605

《艺术工作》(双月刊)创刊于1980年,由鲁迅美术学院主办。坚持独立的学术品格与艺术标准,设立专稿、创作评介、艺术史研究、教学研究、设计平台、外国美术等栏目,在深入思考艺术创作与理论问题的同时,及时报导当代美术活动、发布最新美术作品、介绍国外美术信息,努力推动艺术创作与理论的建设与发展。多年来,在学界同仁与读者的关心与支持下,《美苑》先后荣获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优秀社科学报、中国艺术类核心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辽宁省一级期刊等荣誉。

《艺术工作》主要栏目:专题研究、创作评介、美术评论、争鸣、艺术实践。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1、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艺术工作》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艺术工作》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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