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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体系问题及相关对策

分类:农业论文2018-08-30浏览量:359

  这篇论文主要介绍的是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体系问题及相关对策的相关内容,本文作者就是通过对畜牧兽医的相关法律等内容做出详细的阐述与介绍,特推荐这篇优秀的论文供相关人士参考。

南方农村

  关键词:畜牧兽医体系;技术体系;服务体系;法规体系

  1我国畜牧兽医法律体系的现状

  虽然我国相关的畜牧兽医法律体系的发展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展,看起来已经涉及了多个方面,但是现实是存在很多问题的,由于我国的畜牧兽医站大多数是由社会上一些公益服务机构、畜牧养殖个人或是市场的企业单位构成,并且大多数都建立在基层。相对来说,是比较分散的,并且畜牧兽医人员的素质普遍低下,造成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非常困难,促使相关法律法规当中不合理、不科学、不完善的地方显现出来。这些显现出来的问题都急需进行快速、合理、有效地完善改进。

  2我国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体系存在的问题

  2.1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不健全

  就目前而言,我国在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着很大漏洞,在一些问题上存在着空白点,造成相关部门的执法无法可依。另外,法制体系不健全导致一些法律法规在实施的过程中无法实际操作,造成很大的阻碍。兽医和动物屠宰方面,与国际社会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体系存在错位。在处理动物诊断事故方面、畜禽的食品质量安全方面没有相应的法律限制。

  2.2已有法律法规对畜禽产品的检

  验检疫和监管方面规定不严格从最近几年的“苏丹红”和“瘦肉精”事件可以看出,我国在畜禽食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管方面存在漏洞,除了工作人员重视度不强之外,更加反映在我国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不规范。2.3畜牧兽医法律法规体系存在行政执法困难的问题首先,行政执法的主体不统一。现存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行政执法主体,导致相关的行政执法效率低下,同时还导致了相关部门互相推卸责任,延误了相关疫情的救治时间,损害了民众的利益。其次,在我国行政执法的规定中对行政执法规范以及执法人员素质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导致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的过程中没有可参考的标准,胡乱执法的行为出现,使法律的严肃性荡然无存。

  3解决对策

  3.1完善当前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

  首先,要对已有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和细化,对存在的空白要及时出台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或者实施的条例规范细则。另外对突发事件或者新出现的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的法律,也要及时地制定相关的条例规范,方便在执法的时候有法可依。其次,要积极地吸取现在国际上的相关法律法规,吸取国外先进的经验,以便完善和修改我国的《动物屠宰法》《兽医法》等法律法规,建立起以《动物防疫法》为中心,适应国内外畜牧兽医业发展需要的新型法律法规框架体系,以适应整个行业的发展趋势。最后,要统一畜牧业从业人员和兽医队伍,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因此,要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做到人员管理的统一化、标准化,促进我国畜牧兽医工作的有效提高。

  3.2严格执行已有法律法规中的畜

  禽产品检验检疫和监管制度针对合格的畜禽产品,除了应具有的检疫标志和检疫证明之外,还必须符合我国的国家标准以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才能流入市场。因此,我国应出具相应的检验检疫标准,加强对市场的准入标准。在对畜禽食品的监管方面,用法律来加以规定,制定明确的标准来规范兽医专业人员和官方兽医,并且官方兽医的标准应高于兽医专业人员,这样才能实现真正的专业化。另外,对兽医队伍的认证资格,以及应有的职责义务,或是应有的福利待遇都要做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同时,兽医队伍的个人素养也要做出相关的法律规定,促进我国整个兽医队伍的素质提升。

  作者:王新波 单位:山东省莱州市土山畜牧兽医站

  推荐阅读:《南方农村》(月刊)创刊于1985年,由广东省农村经济学会;广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主办。本刊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全国农经类核心期刊、全国优秀农业期刊。创刊20年来,《南方农村》立足广东,面向全国,反映处于改革开放前沿广东农村的新情况、新经验,反映专家、学者的新理论新观点,反映领导干部的新思路、新对策。本刊围绕农村经济改革和“三农”问题研究,开设了众多栏目,是学术交流的平台,是农村经济工作者的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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