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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2022年度艺术和文博图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2-11-23浏览:621

  局属各单位、各区、县(市)文广旅游局、有关参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发〔2022〕17号)、《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2〕7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度艺术系列(含群文)、文博图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及要求

  (一)艺术、文博图系列任职资格条件按《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0〕111号)执行。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二)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研究制定推荐方案,由主管部门统筹把关,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原则上要在岗位空额内等额推荐参评,无空余岗位评聘时可实行“退二晋一评一”过渡性政策,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三)落实申报材料审查责任制。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规定程序和渠道申报晋升职称,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对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核查,避免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强化年度考核结果在推荐申报中的应用,避免出现考核与晋升“脱节”或“两层皮”现象。

  (四)关于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有关问题,按照黑人社函〔2015〕105号通知执行。需提供由单位加盖公章确认的有效佐证材料或在高校及高职、高专参加相关专业系统进修学习一年以上继续教育培训证明材料。

  (五)凡在专辑、增刊、续刊、论文集(选)、内部刊物上刊登发表的论文、译文;学术会议上书面交流的论文;与本专业不对口及有论文证书而无原发稿件的论文等都不能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

  (六)推荐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晋升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制定的工作改革方案或科研课题规划要认真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推荐上报,改革方案或科研课题规划的题目填写在评审表中“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栏中。

  (七)专业技术人员被聘在岗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须提供被聘在岗1年以上的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

  (八)加强信息共享减轻专业技术人员负担,对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自动获取学信网学历学位信息,无需提供证书原件(由单位负责核对)。

  二、申报程序及办法

  (一)个人申报

  1.申报程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审核、向各相应评委会报送。

  2.申报平台。从今年开始,全省启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平台技术咨询电话:),未统一分配账号的单位可自行注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

  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均在网络平台填报,自行下载打印。要求A4纸正反面打印,申报人员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严格按要求将包括个人证件照片在内的个人信息填报完整、准确、规范,并打印装订成册。所有申报人员均要对本人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凡不按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修改后重新报送导致错过相关截止日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二)组织推荐

  各基层单位要认真落实推荐要求、履行推荐程序,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制度,公平公正做好审核推荐工作,推荐人员名单需在本单位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方可推荐。违规推荐的要追究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资格审查

  实行申报材料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对学历、经历、岗位聘用、申报渠道、业绩成果、能力水平等申报材料造假抄袭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计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广电等非文化系统申报人员或获得非我省举办的赛事颁发的获奖证书需提供获奖文件。

  三、申报材料及说明

  评审材料应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封底须标明单位、姓名和拟申报的职称。评审材料分为A类、B类,每类材料封面上须粘贴打印好清单目录,目录填写内容要与袋内所装材料相符(附件1)。

  (一)《拟晋升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盖章,一式2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评审表必须填写完整,未填写基层推荐票和年度考核结果、业绩成果、论文论著及个人真实性承诺的不予接收。

  (三)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申报人员需提供连续学历证书。

  (四)连续学历证书、现任专业资格证书(中途改职的应将改职前的资格证和评审表一并报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工资兑现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原件,企业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

  (五)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或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相关佐证材料。《岗位任职证明》须填写完整,注明符合条款和理由,并提供佐证材料。(参照黑人社函〔2015〕105号文件。)

  (六)同级改职、学历破格人员、流动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审查后的《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学历破格人员审查表》《流动人员审查表》并加盖公章。改职人员要在评审表首页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流动人员在评审表首页右上方注明“流动”字样。

  (七)调入人员,已经在哈尔滨市办理换证手续的,提供哈尔滨市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调入人员审查表》和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未办理换证手续人员,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人才工作处办理。

  (八)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个人信息确认表》。

  (九)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正式出版且能反映自己水平的专著、正式发表的论文。凡与他人合著的专著,须由出版单位提供参评人所著部分及字数的证明(证明须加盖出版单位印章);或由合著人出具关于参评人所著部分及字数的证明(证明须加盖合著人所在单位印章),如合著人为自由职业者,证明须由合著人签字。集体奖项未能反映申报人所起作用的,推荐单位应在奖项复印件上注明申报人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加盖公章;证书复印件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并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时间

  2022年10月31日—11月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地点

  哈尔滨市朝鲜民族艺术馆(道里区安升街85号)

  (三)有关要求

  1.凡申报材料不齐全、填写不规范及其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请各区、县(市)、各单位按要求,有组织地集中统一上报评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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