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家医学专业自媒体于2021年10月调研到近3万份有效问卷,根据统计结果,86%的投票者表示评审条件非常不合理。
职称制度改革掀起的巨大波澜
长期以来,医务人员职称评审体系唯论文化,导致相当一部分人抄袭、花钱买论文、找枪手代写等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形成一条灰色的产业链。2021年8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目的就是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扎根防病治病一线。9月25日,河南发布的《通知》,就是为了贯彻落实这一文件,而对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的修订。《通知》中表示,作为过渡,2021年评审工作实行现行评审条件和过渡评审条件并行的办法。以往,根据豫人社职称〔2016〕25号、26号文件规定,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以副高职称为例,是在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三类论文。而根据《通知》,职称评审将不再仅仅以论文发表单一维度为衡量标准,而是扩充至8个条件。
其中,申报副高职称,需满足8个当中的至少2个条件,正高需至少满足3个。8个条件分别是:
1.具有自主创新标志性的专业技术成果、临床病案、手术视频、护理案例、应急处置情况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等;或引进新技术、填补区域内标志性技术空白并获得广泛认可(申报全省职称需填补省内空白,申报基层职称需填补县区地域内空白)。
2.为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包括临床救治、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流行病学调查、药物疫苗研发、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心理治疗等在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疫情防控一线人员。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原始发明人)。
4.在二类及以上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
5.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第1名)。
6.获中华医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河南省医学会授予的医学科普奖1项(限第1作者)。
7.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
8.参与研究并形成的省级及以上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限主要起草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管理专项项目申请指南》要求,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而不是主持完成国自然后再申请高级职称。 此外,自主创新填补空白很难界定;而省级以上技术规范或卫生标准,如果不是省级以上权威专家,难有机会参与……
“职称评审永远立足于临床一线,不能跑偏”
原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罗志刚表示,“药物疫苗研发、试剂检测设备研发等,并非医务人员的职责,不该以此为导向。”此外,具有自主创新标志性的专业技术成果、临床病案……创新性、填补标志性技术空白等,是比较难鉴定的。而现在的新技术、新项目,大都依赖新设备,如达芬奇手术机器人。罗志刚说:“医院投入了资金后,有机会上机操作的就那么一部分人。“因此,这样的条件是有失公允的。
对此,原郑州市中医院副院长董霄汉表示,“我理解这种变化给一线医务人员带来的无所适从,更应该关注的,是新的评审标准条件设置,及其导向的合理性”。他介绍,河南也曾经尝试过将医务人员的日常工作、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等量化作为评审条件,但是出现一个问题——数据存在造假。“根据现在的调整,可以看出(设计)思路是设置容易拿出客观依据的指标。”董霄汉举例道,比如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是比较容易提供上报材料的。但同时,他也表示,“易于评价的指标,却不见得是合理的指标。”他认为,不论什么时候,考察一名医务人员能否够格晋升高级职称,永远应当立足于临床一线工作,从临床基本业务出发。要知道医务人员的本职工作,是治病救人,而不是搞研究。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意见》中指出,将门诊工作时间、收治病人数量、手术数量等作为申报条件; 将诊疗疾病覆盖范围、开展手术或操作的覆盖范围、单病种诊疗例数、平均住院日、次均费用、并发症发生例数等作为重要指标,科学准确评价临床医生的执业能力和水平。
“新文件仅用于过渡,明年还会再出新规”
11月22日上午,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工作人员表示,9月25日发布的《通知》,仅仅作为2021年过渡条件使用,而2022年职称评审工作不会再根据这一文件为依据,而是会修订新的评审条件。“制订新条件的时候,会考虑之前条件的延续性和包容性。不会把之前的条件一下子全盘否定。”工作人员表示,今年评审工作的过程中,河南人社厅就会征求专家的意见,评审结束后会尽快形成初稿,然后对外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会在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布,到时候如果有什么意见,可以按照公布的邮箱或者通讯地址,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我们,我们也会参考。之后,会尽量赶在2022年上半年,把最新的条件公布出来,然后2022年就按最新的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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