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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社厅最新通知

时间:2022-09-27浏览:677

  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2022年9月29日(周四)

  在吉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卫生系列护理专业职称的部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022年9月30日(周五)

  在吉林省人社厅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职称的部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干部教育中心(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中等职业学校)(长春市高新区超强街与创意南路交会十字路口东行50米质检园区)。

  三、答辩提交材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正反面打印)1份,并加盖公章(《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装入A4纸大小档案袋,封面写上“姓名+单位名称+申报专业+联系方式”);

  3.现场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吉事办);

  4.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本人签字)(详见附件3);

  5.评审费缴费记录(电子社会保障卡支付截图、支付宝支付截图或收据)。

  四、答辩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务必将答辩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见附件)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答辩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4.因疫情原因居家隔离无法参加答辩的人员(需所在社区出具居家隔离证明)以及答辩日前7日内出省人员,需提供行程码截图,在9月27日17:00时前向省人社厅报备,填写《申请远程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发至指定邮箱(Excel和PDF扫描件同时发送,命名:姓名+评审室号+报到时间),经审核通过后可采取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答辩,其他原因无法参加答辩的一律不允许远程答辩。

  5.答辩地点周围车位紧张,请参评人员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如自行驾车前往,请在答辩地点南门外寻找车位,从专家通道步行至答辩现场,详见指示牌。

  联 系 人:温婷婷

  联系方式:0431-85311125、88690926、12333

  邮 箱:371216940@qq.com

  点击链接查看附件

  1.2022年9月29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2.2022年9月30日答辩人员名单及报到时间3.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4.申请远程答辩人员信息登记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26日

  原文标题:吉林省人社厅职称评委会关于组织开展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原标题:《事关职称!吉林省人社厅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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