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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纠纷仲裁的实践

分类:经济论文2019-11-20浏览量:137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与仲裁是化解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关键。本文以陇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时间为依据,通过阐述主要做法,得出了相应结论,以供参考。

农村土地经营纠纷仲裁的实践

  关键词:农村;仲裁;实践

  自2011年以来,陇西县就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作为整个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强化农村土地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法律文书和操作流程,全面提升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先后受理土地纠纷397起,其中调解矛盾纠纷389起,仲裁结案8起,时效内结案率100%,调解率98%,纠纷仲裁每年考核评价均在90分以上,有力促进了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1主要做法

  1.1加强领导,完善体系

  建立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纠纷调解体系。2011年成立了陇西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有专职土地纠纷调解仲裁人员2名,聘请县乡仲裁人员32名。各乡(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乡(镇)主要负责人任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委员5~7人。全县215个行政村成立了土地纠纷调解小组,形成了“村协商、乡调解、县仲裁”的农村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

  1.2加强硬件建设,完善办公设施

  为了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顺利开展,县上按“五有”标准进行严格考核,“五有”即固定的仲裁场所、办公设施、工作人员、牌子、工作制度。县级按“一庭三室”的标准建设了308.1m2的房屋,并加挂了仲裁庭、案件受理室、调解合议室、档案会商室的牌子;各乡(镇)加挂乡(镇)农经站牌子,确定专人负责纠纷调解。同时,县财政还拨付专项资金为仲裁庭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桌椅、档案柜、录音录像设备等办公设施。县乡硬件设施的改善,为当事人提出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申请有法定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审理、有固定人员办理提供了保障。目前,陇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已初步形成,软硬件建设正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专业化轨道。

  1.3健全制度,依法规范仲裁工作

  1.3.1制定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规范化制度结合土地承包纠纷的特点,陇西县仲裁委借鉴了(民商事)仲裁和劳动仲裁的做法,制订了陇西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章程》,进一步明确了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职责,明确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员的选聘、管理制度,仲裁庭组成、仲裁规则等。同时,在工作实践中,根据需要研究制定了仲裁庭纠纷调解仲裁流程图、仲裁庭仲裁员职责、书记员职责、仲裁庭工作纪律等管理制度,为公开公正进行纠纷调解和仲裁奠定了基础。1.3.2规范纠纷调解流程县仲裁委参考民事审判制度,不断总结经验,制定了陇西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回避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档案管理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纪律》等。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实践中不断修订完善《仲裁申请书》《立案登记表》《受理案件通知书》《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开庭笔录》《调解笔录》《调解决议书》《仲裁庭组成通知书》《合议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现场勘察笔录》《调查笔录》《裁决书》《送达回执》等18种标准法律文书格式。陇西县文峰镇黄家门村村民陈克义和巩昌镇东街村村民蒲兆祥的土地纠纷一案时间跨度长达20年,经村协商、镇调解无果后,当事人向陇西县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县土地纠纷仲裁委员会接访后,依据设计的仲裁文书和仲裁操作流程做出了仲裁裁决。1.3.3严格文书核发制度县仲裁庭规定,对裁决书实行主任核发制;对存在重大问题的纠纷案件及时沟通首席仲裁员,必要时申请仲裁庭重新合议;对已生效的仲裁案件作裁后回访,裁后回访结果进行全面通报;凡是无法执行或被法院审理后推翻的案件,都要进行内部分析总结,便于及时吸取教训。

  1.4将宣传推广法律法规贯穿于仲裁工作的始终

  陇西县仲裁委自成立起,就非常重视自身的宣传推广工作,在没有工作经费,无法进行专题宣传的情况下,采取公开开庭的方式,进行现场宣传;利用年终统计报表工作会的机会,向乡村干部宣传;利用调查取证的机会,向群众宣传;经常性的发布仲裁信息,利用媒体宣传;碰到复杂案件时,择机召集仲裁委成员集体讨论分析案件,向各部门领导宣传。通过多渠道、多方式的宣传推广,实现了“让群众知道,让干部了解,让领导重视”的目标。

  2体会

  2.1组建调解仲裁队伍是重点

  仲裁员的素质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质量。仲裁员不仅要了解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还要熟悉农村实际情况,并具有一定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能力。因此,首先,抓好仲裁员选聘关。将各职能部门和乡村公道正派、熟悉农村法律法规政策的骨干力量及时吸纳到仲裁员队伍。其次,抓好培训关。县上每年均对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调解人员和仲裁员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和农村土地承包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在32名仲裁员中,参加过农业部培训1人,省级培训8人,市级培训12人。通过各级不同层次的业务培训,显著提高了全县仲裁员的纠纷调处能力、仲裁委员会指导服务能力和乡村调解员化解矛盾的能力。

  2.2党委政府支持是保障

  政府支持是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保障。在实践中,陇西县及时将仲裁工作进展情况向政府领导进行汇报,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商案情,这既得到了领导对农村仲裁工作的高度重视,又解决了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为农村土地依法独立仲裁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2.3完善仲裁制度是根本

  规范的仲裁程序是仲裁工作的基本保障,确保仲裁程序规范严密的关键是要抓好制度建设。陇西县在农村仲裁实践中设计了18种仲裁文书,制定了多项仲裁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了仲裁监督制约机制,确保了仲裁工作健康、规范开展。

  2.4健全调解仲裁体系是关键

  搞好农村仲裁工作、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关键是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陇西县努力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就地化解,做到了不“上交”矛盾,极大地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

  2.5坚持调解为主、裁决为辅的原则

  调解的前提是仲裁,陇西县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实践中,把调解贯穿于解决纠纷和仲裁的全过程,以极大地热忱来教育、劝解当事人,最大限度实现协商解决。对于无法完成调解协商的承包纠纷,最终进行依法仲裁。

  作者:张治平 单位:定西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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