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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

时间:2019-07-30 浏览:196

  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历史悠久,古城古镇则是其中的象征之一。而今,伴随着改革开放,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城镇乡村的生活水平也得到了提高。时代在进步,科技在发展,文化的沉淀与延续与当下的社会格格不入,在经济之后,如何赋予历史文化名城生命力,使其像世界名著一样得到传承成为了当下的重要任务。本文将简述保护历史名城的背景与意义,并逐步探讨其中的阻碍因素与解决策略。特推荐这篇优秀的文章供大家参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

  关键词:可持续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历史文化名城与现下的普通城市是有所区别的,两者都要寻求发展,但是前者更在乎对于城市文化遗迹的保护、城市内部历史形态与历史特色的体现以及城市的历史环境延续,而后者则更在乎城市的经济建设。对于历史文化名城来说,应该要在保护历史文化与经济发展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可持续发展就是最好的发展方向,既保护了文化遗产,又促进了经济建设。以下,本文将简述推进可持续发展的背景情况并分析其中的阻碍因素与解决对策。

  (一)背景与意义

  在任何年代任何国家,历史文化都是极其宝贵的,其不仅是知识的结晶更是思想的宝库,具有着永恒的艺术魅力,而这种魅力在经过岁月的洗礼后越发具有光彩。毋庸置疑的是历史文化名城才是历史文化的起源,它不仅见证了传统文化的发展历程,也承载着延续传统文化发展的重任。以中国为例,历史文化悠久,古城古镇恰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言者,近些年来不知吸引了多少国内外的游客前来游览,在让众游客感受到了我国与众不同的风景文化的同时,还增强了我国人民的文化认同感与文化自豪感,也为后世积累了不小的财富。当然,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是建立在保护基础上的,“可持续发展”视角下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正好满足了此需求,保护即发展,对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古迹文明进行复兴与继承,不仅有利于后世子孙探访感受传统文化积淀,也是保护文化遗产与促进传统文化可持续发展的有利途径之一[1]。但是我们也要看到在传统文化推进可持续发展的过程中所存在的社会、环境与经济方面的阻碍因素。

  (二)阻碍因素

  1.社会阻碍因素古城与古镇的开发与保护原本应是共生关系,但是基于人们对文化认知的理解有所偏差,导致在当下的社会,其成为了对立关系。不同民族的文化会对人的认知产生不同的影响,但是绝大部分文化在被传承的过程中都会被人们不正确的吸收[2]。当下,社会上掀起了一股保护建筑、修复建筑的热潮,就好比丽江古城的保护与修复。丽江古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的名城之一,它保留下了类似于原住民的生活习俗等的原本的极具生命力的文化。为了保护丽江古城的习俗文化,相关部门人员可谓是煞费苦心,不允许外来人口居住,不允许外来人口长久生活,当然,这在减少了外部因素影响的同时也带来了些许问题,其对文化遗产的开发与探索没有丝毫帮助。在敦煌莫高窟的修复工作中,管理部门虽然秉持着可持续发展的观念,但是却在实际的操作中开发一种新资源,企图将文化遗产经过改造后变为一种盈利工具,从而忽视了对于资源环境的保护,可见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在认识观念上的偏差使历史文化名城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与发展。2.经济阻碍因素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必定是需要资金投入的,但是目前在这方面上投入的资金十分有限力量也很薄弱。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需要不断地投入资金,就好比新化上梅镇,修建于明崇祯时期,已具有近一千多年的历史,是一座极具历史特色的古镇,近年来因为缺乏资金的投入,国家的金融力度不够,导致新化上梅古镇的古代遗迹建筑被陆续拆毁,即使在后来得到了修复但是对外开放也是推行免费政策,即使在其后为了盈利向大众开放旅游但仍然选择了保守型的盈利方式,多番作用之下就导致了资金不足的恶性循环。此外,现下的房地产开发行业都是考虑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往往忽视了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具体保护。又或者是盲目的追求古建筑的外形而忽略了其中所承载的人文体验,空以古镇名义吸引游客,实则毫无历史文化精神。多少古镇的翻新就是血泪的体验。由此,投入金融力量是必须的,但是如何使用投入的金融力量使其在不毁坏历史文化名城的基础上还可以促进其发展,还有待探讨。3.环境阻碍因素首先,古城保护工作的相关部门在执行工作时过于内向并且缺少大众的支持。相关部门在执行工作时过于保守,信息不向外推送,大众就无法了解到保护工作的真实情况与推进过程,很难唤起他们对于古城保护工作的关注,由此也就得不到他们在各方面上的支持。其次,众多古镇是没有专业的管理部门的,由此地方政府也就承担起了推进古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任务,担当了管理部门。但是地方政府内部的分工不够明确,使其即担当了领导者又担当了组织者与建设者的角色,与此同时还是工程结束时的检验验收者与评价者[3]。而在具体的操作实践中,如若出现了问题,则负责该工程的有关部门之间会相互推卸责任。可见,要想稳步推进古城可持续性发展还是需要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

  (三)具体措施

  1.社会因素措施首先,我们需要一个专业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团队。社会长期形成的思想认知毕竟很难在一时之间改变,不妨借助于专业团队的力量来做一些改变。我们可以组建或者聚集专注于历史文化研究与创建的权威团队,再去制定一套系统的规范的架构体系,同时带入科研团队,使其在保护历史名城的过程中能够营造出好的文化氛围,调整人们在文化认知上有偏差的问题。其次,要遵循古城发展的基本原则,在保护的基础上去发展,以保护古城历史文化为基础,在此基础上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要还原古建筑,还要保证还原的古建筑具有历史完整性[4]。同时,大众还要深刻认识到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其并非对立而是共生,由此去减少在实际操作中二者之间的矛盾。2.经济因素措施经济方面最大的问题就是资金投入不足,解决此问题,政府首当其冲。首先,政府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宏观调控作用,合理的分配资金,使其能够完全注入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中。其次,我们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除了国家的资金帮助以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当地的旅游业来获取利润,由此不仅减少了国家的财政压力,还可以实现古镇发展的自给自足,实现历史文化古城的可持续发展。3.环境因素措施大众对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不重视侧面反映了公民的政治权利不受重视的现象,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于公民政治权利的保障。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过程中,政府要不时的向民众汇报工作进度与相关信息,在做一些重大事件的决定时还要向民众征集意见,民众的政治权利受到保障,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就会多一份了解,在可行范围内给予政府支持。此外,民众的意见征集还可以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与公正性,减少部分错误。同时,我们还需要对制度进行完善,对内部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合理的分工与规划。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过程中,政府担当了多种角色,职责未免混乱,而制度的完善可以使职责更加分明,避免相关负责人之间出现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更好的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历史文化名城需要发展,但是需要在保护的基础上去进行发展,我们要在经济建设与文化保护之间寻找一种和谐的发展方式,可持续发展无疑是最好的选择。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是对传统文化与历史古迹的一种保护传承,也是人类对于过去的时代与文化的一种回忆与珍视。我们要严格按照可持续发展客观规律的方向前进,不仅要深入研究探索保护问题,与此同时还要在实际的操作中对历史文化古迹进行切实保护,共同推进历史文化名城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政来.沈阳堂子街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与活化利用研究[J].城市住宅,2017,24(4):6-11.

  [2]杜宇飞,佟保隆,李宏伟.“可持续发展”视角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研究[J].智能建筑与智慧城市,2018(12):65-66+69.

  [3]王燕.文旅融合视角下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以云南建水古城为例[J].人文天下,2018(21):65-71.

  [4]李幸.城市扩张中的咸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研究[D].西安:西北大学,2013.

  作者:刘晓雨 单位:成都师范学院史地与旅游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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