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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景区旅游市场发展及价格机制

时间:2019-04-15 浏览:195

  这篇论文主要介绍的是热门景区旅游市场发展及价格机制的内容,本文作者就是通过对热门景区旅游的内容做出详细的阐述与介绍,特推荐这篇优秀的文章供相关人士参考。

热门景区旅游市场发展及价格机制

  关键词:热门景区旅游市场旅游价格门票价格机制

  2018年6月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降低重点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合理界定票价的构成,创新的价格管理方法,完善国有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目前全国已有省份景区出台了景区门票降价或免费开放措施,陆续还有一些省份景区拟出台降价或免费开放措施。但是,景区旅游市场中仍存在深层次矛盾,不合理价格行为缺乏有效约束,部分热门景区并没有提供与其价格相适配的服务机制,热门景区旅游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基于此,本文选择热门景区旅游消费作为具体研究对象,分析当前其价格机制存在的问题,结合旅游发展实际,就落实《指导意见》提出建议,以期助力旅游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相关研究文献评述

  学界对旅游价格机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景区门票价格存在的问题及其机制完善等方面。在景区门票价格存在问题的研究上,胡抚生(2018)分析了旅游旺季时价格干预机制的不足之处,调查旅游季节价格不合理上涨的现象显著,并分析特点、原因,指出旺季旅游期间临时价格干预机制还迫切需要合理完善;张颖、任兴月(2017)基于景区资源的分类角度,将旅游景区划分为核心资源类景区和一般资源类景区,验证在供需不平衡的情况下价格杠杆作用对景区客流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核心资源类票价与客流成正比,一定程度说明价格杠杆调整效果不显著;而一般资源的供需曲线结果表明:价格杠杆调整功能是可行的,但会造成风景资源的闲置浪费。在景区门票价格机制完善的研究方面,宋瑞等(2014)以我国145个5A景区为例,运用描述性统计和最优规模模型的方法,对旅游核心资源属性、景区管理体系与景区资源水平、门票价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定量分析,其研究成果表明:景区管理体系、核心资源属性、景区资源水平和门票价格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侯兵、李杰(2016)从传统经济学和旅游业文化产品特性的内涵和特点出发,利用四价值理论分析旅游产品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分配过程和价格机制的形成过程。研究表明:旅游产品定价可以从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相互影响因素中出发加以调控,且效果显著;涂红伟等(2017)通过问卷调查的方法,构建了一个完整的中介效应模型,实证结果表明,景区形象与景区服务形象对游客满意度有正向影响;景区形象与游客满意度之间的价格公平中介效应显著;景区服务形象与游客之间的价格公平中介效应显著。因此,景区管理者应加强景区设施和服务的形象,增强价格公平感,提高游客满意度。从已有研究成果来看,当前关于景区旅游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地方角度,具有地域属性.从全国宏观层面的分析研究较少,本文的研究贡献在于拟从全国范围层面,并结合新时代旅游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及人们消费升级特点,分析当前热点旅游景区价格机制如何运行及完善,旨在规制热点旅游景区价格行为,减轻景区门票价格的价外负担,促进旅游消费。

  二、国内热点景区旅游市场发展及其价格机制作用研究

  旅游景区是指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的空间或地域。旅游景区的范围很广,服务类型多样。相关资料显示:全国景区有2万多家,而列入A级景区的就有0.7万家,其中,5A级景区为250家。景区价格既涉及景区本身的门票价格,也涉及景区内和邻近的餐饮、酒店消费价格。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旅游不仅是一种景区游览,更成为一种集游玩、娱乐、购物等为一体的休闲方式,并且交通出行便利程度、酒店居住环境舒适程度都成为人们旅游考虑的重要因素。人们想要通过丰富的旅游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和满足感。随着全民全域旅游的再度兴起,旅游市场价格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

  (一)热门景区门票价格降价初显成效

  长期以来,各级政府为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治理旅游环境。自2012年9月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11次发文,要求降低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各级政府把规范旅游价格行为作为促进旅游消费的重要抓手,常抓不懈,对遏制门票价格过快上涨发挥了一定作用。从数据汇总来看,景区收入不会因降价而降低。数据显示:2017年我国全年接待中外游客多达7.88亿人次,同比增长在13.4%左右;旅游收入达到了4356.2亿元,同比增长32.7%。以黄山为例,在国庆长假期间,门票价格下调近30元,而接待旅游人数却增长了102.3%,门票收入也呈现上涨趋势,一定程度上说明价格因素对于消费群体存在一定的影响力。但也有部分景区采取“错峰降价”手段,即在旅游旺季维持原有价格水平,在淡季采取相应的降价策略。这种方式也是可行的,通过增加旅游人数,对增加景区整体收益也是有利的。各级政府的推动下,降低景区门票价格收到了实效。

  (二)热门景区旅游市场深层次矛盾依然突出

  虽然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的长效机制已经确立,降低景区门票价格也收到了实效,但是景区门票价格管理的深层次矛盾问题依然存在。1.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有待完善。部分旅游景区小、弱、散、差的问题突出,在市场中缺乏竞争力和话语权,导致丰富的旅游资源不能有效地转化为产品优势和市场优势。旅游景区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管理条块分割、事企不分、权责不明的问题突出;旅游业作为综合型产业,不同区域、部门、行业之间协作不足,导致管理不畅,管理体制运作效率低下。针对以上现象,旅游市场相关管理部门需进行完善。2.旅游企业盲目逐利现象严重。一些旅游企业盲目追求利润,往往是旺季价格则水涨船高,淡季价格一落千丈,市场机制起不到正常的调节作用。酒店行业尤其明显。如,2017年春节,三亚市酒店价格上涨幅度高于100%,喜来登度假酒店价格上涨幅度为230%,万豪度假酒店价格上涨幅度为239%,其他星级酒店也跟风涨价,部分房价甚至已经达到8000元/日,丽思卡尔顿酒店豪华套房价格更是增长到88888元/每天,成为名副其实的“天价酒店”。房价增涨幅度过大,导致游客总数出现大幅度下降,很多游客被这些“天价酒店”吓退,纷纷转向其它旅游景区,导致该地区旅游产业收入出现大幅度的滑坡。这些类似现象说明旅游市场存在“失灵”现象,需改善旅游市场中存在的此类外部不经济状况。3.旅游市场存在政府规制“失灵”现象。尽管政府早在1997年就颁布了《价格法》、2001年颁布《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2013年颁布《旅游法》。但是,旅游市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却屡禁不止。比如,2015年“青岛大虾事件”,虽然饭店提供的菜品已明码标价,但是极不规范,涉嫌价格欺诈,误导消费者消费;又如2017年的雪乡宰客事件也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当前大多数法律条款并未对价格欺诈有明确的界定或惩戒细则,即使一些规章制度中作出相关约束和规定,也散见于其它措施规定当中,违法违规成本相对较低。同时,也造成执法者执法时,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无法做到有效监管。从执法实践来看,违规行为能够有效甄别,但违法收入则很难区分。因为商品种类相对较多,并非所有商品都涉嫌暴利的行为。针对这种情况如何进行监管,是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关注的重点。

  (三)热门景区旅游市场价格规制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各地方政府财政负担过重。地方政府加强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旅游业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并且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旅游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巨大的旅游财政投入也给地方政府造成了沉重的财政负担。2017年,张家界市专设的旅游专项资金预算为6000万元,其中旅游宣传促销费1700万元,财政负担较重。并且地方政府的旅游财政支出结构也有待优化,倾向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硬件的投资,忽视了信息建设以及其他旅游相关产业的投入。导致一些地方财政收入过分依赖门票经济,出现门票价格“额外负担”过重现象,地方政府上调门票价格的冲动一直不减,推高了景区门票价格水平。2.旅游市场价格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问题会对游客利益造成极大的影响。因为信息掌控者能够获得市场主动权,从而有更大的利润空间。虽然互联网平台已经将旅游景区的价格展示得更为透明,但由于旅游线路选择、景区景点拼装、商家商品定价等都存在地区、形式上的差异,即使网络平台上销售的同一件旅游产品,在具体执行时可能出现偏差。而大多数游客都是跨区域旅游,部分游客会通过网络等方式了解旅游地的相关信息,但网络信息具有很强的主观性与片面性,信息的真实度很难掌握。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消费者位于弱势,让商家有了获得暴利机会,各种价格欺诈情况屡见不鲜。3.旅游市场竞争行为过度。旅游产业被视为“朝阳产业”,旅游产业快速发展,大量的需求吸引很多企业进入,旅游产业集中度低,产业内企业数量多,商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行业竞争程度高。部分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效益,削价严重,甚至破坏了市场的规则,其他企业争相降价,导致整个行业竞争过度。

  三、完善国内热门景区旅游市场价格机制的政策建议

  (一)继续完善景区门票价格形成机制

  一方面,国有景区要坚持公益导向。对国有旅游景区以规范成本构成为核心,建立主要补偿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合理成本,并适当反映景区价值的价格形成机制。根据景区的实际情况,对其公共资源与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对于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可以采取价格上限管理方式,旅游景区的管理者在政府规定的上限价格范围内,可以根据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地确定价格。要开展相应合理有效的旅游淡旺季价格定价活动,控制价格的波动空间,预防价格变化过大。另一方面,要坚持公平、规范、透明原则;坚持“事先告知、全程透明、结果公开、社会监督”的原则,做到旅游景区价格管理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执行及景区收支情况公开,鼓励社会公众参与,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例如,在对旅游景区门票价格定价时,对以外地游客为主的景区,可以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或创新价格听证的方式,鼓励公众参与;景区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调整具体价格水平、淡旺季票价执行时间或者景区实行免费开放时,要向社会公布,听取人民群众意见;门票价格制定后,价格主管部门在对门票价格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时,也应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门票价格的意见。

  (二)加强旅游价格监督

  建立健全旅游价格监督机制,对各景区定价程序履行情况、旅游市场价格执行情况、景区收支相关信息等进行监督检查,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价格的监督与管理。具体来说,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市场价格行为的监管,旅游产品价格要明码标价,全面防范各类价格欺诈行为的出现,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价格举报机制和联合惩戒机制。同时,借助于网络科技,创建价格标准体系,完善市场价格机制,实现旅游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旅游相关产业协调发展

  为优化旅游环境,更好地满足人们旅游消费需求,应该在完善景点旅游价格机制的同时,推动交通运输、酒店服务、文化娱乐等相关产业与旅游业协同发展,推进旅游业由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小众旅游向大众旅游、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型升级。随着人们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人们旅游不再局限于景区游览,便利的交通、舒适的居住环境、多样化的娱乐活动、良好的购物环境也成为吸引游客游玩的重要因素。因此,既促进旅游相关产业协调发展,也要促进大众旅游消费,增强人们通过旅游带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这样有利于旅游市场协调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宋瑞、孙盼盼.资源属性、管理体制、景区级别与门票价格——基于5A级景区的实证研究[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4(7).

  [2]侯兵、李杰.文化旅游产品的价格机制及调控[J].社会科学家,2016(3).

  [3]张颖、任兴月.价格杠杆对旅游景区承载力影响研究———基于供求非均衡状态下的分析[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6(12).

  [4]涂红伟、骆培聪.消费者愤怒情绪对旅游意愿和负面口碑传播的影响———基于目的地非道德事件情境下的实证研究[J].旅游科学,2017(2).

  [5]胡抚生.旅游目的地旺季临时价格干预机制研究[J].价格理论与实践,2018(1).

  作者:徐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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